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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湘潭大学2022-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浏览: 日期:2022-10-08


19-22级各班:

根据《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<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财科教2021〕310号)和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《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》(湘学助2022〕29号)文件精神,我校将开展2022-2023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
我校2022-2023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生(含第二学士学位)在籍学生。

二、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

评选名额:详见2022-2023学年轮换妻子中文版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名额分配表》(附件1);

资助标准: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/人(分三等:一等4400元/人/学年、二等3300元/人/学年、三等2200元/人/学年;国家助学金分秋季和春季两次对半发放)。

三、申请条件
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
(二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

(三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。

(四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。

(五)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。

(六)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。

四、评审要求及申报程序

1.各班级需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小组(小组中需有班主任),注意班团评审过程必须公平公正,严禁采用匿名投票方式,且评审采取申请者回避原则,评审后需上交评审会议记录;

2.各班级推荐应与附件1中一、二、三等助学金相应人数(一等助学金优先选择重点保障学生;二、三等助学金按困难次序给予分配)一致,最终获奖名单经院系评审小组再做评审后公示确定(注意:重点保障学生包含以下七种:建档立卡贫困学生、城乡低保学生、特困救助供养学生、孤儿学生、残疾学生、边缘易致贫户学生、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)

3.申请国家一、二、三等助学金的同学均需填写《2022-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2),如实说明申请理由及家庭经济状况。同时上交《国家助学金本科学生信息导入模板》(附件4)。

五、报送材料及要求

(一)材料报送

1.班级内推荐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每人上交《2022-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2纸质档两份及电子档一份(日期统一填写为2022年10月13日)其中纸质档和电子档照片统一为1寸红色底片寸照

2.2022-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获资助学生名单表》(附件3)纸质档一份(需有班主任签字)及电子档一份

3.《国家助学金本科学生信息导入模板》(附件4)电子档一份;

4.班级评审会议记录(包含评审依据、评审程序、评审结果)纸质档一份(需有班主任签字)及电子档一份

(二)具体要求

1.《2022-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2)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、格式,或使用自制表格,并且严格按照《2022-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(填写模板)》(附件5)的格式填写。申请人签名与日期需亲自签写

2.《2022-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(附件2)的顺序必须按照《2022-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获资助学生建议名单表》(附件3)的姓名顺序上报(自备回形针)。

六、报送时间

所有电子档材料务必于10月13日下午17:30前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轮换妻子中文版学工办邮箱hgxyxg@126.com);所有纸质档材料务必于10月13日下午17:30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化工大楼A202。



轮换妻子中文版

2022年10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