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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湘潭大学2021-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浏览: 日期:2022-09-28


19-21级各班:

根据《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<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财科教2021〕310号)精神,我将开展2021-2022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,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
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二年级(含二年级)以上全日制本科(含第二学士学位)在籍学生。

二、奖励标准

奖励金额5000元/人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(二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(三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(四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(五)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,上学年综合排名在本专业的前50%,参评当学年度没有不及格科目;

(六)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,20229月份贫困生入库的学生。

四、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纪律要求

1.各班级要认真做好综合测评工作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;

2.同学年度内,同一学年内,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,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。要严格按要求执行,严禁将等级名额降等拆分和资金拆分,杜绝奖学金平均分配现象;

3.严禁班级将资金二次分配或个人请客。

五、评选程序及要求

各班需在班内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小组,评审小组中需有班主任、班委代表和学生代表,且评审中采取申请者回避原则,需有专人记录评审过程细节,以保证班级评选能公平公正的进行,需要上交评定总结(评审依据、班级推荐顺序评定过程、参与人员和评审结果及评审小组全员签字各班级推荐2名符合条件的同学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(班内务必要自行按推选顺序排名),最终获奖名单经院系评定小组再做评审后再公示确定。

 六、材料时间及报送要求

(一)报送材料

1.参评学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(附件一)纸质档一式两份以及电子档(日期不用填写);

2.《2021-2022学年度轮换妻子中文版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表》(附件二)纸质档一份(需由评审小组全部成员签字)以及电子档;

3.家庭经济情况详细说明,纸质档一份(先编辑好文档再打印);

4.上学年成绩总表一份;

5.相关证书复印件一份;

6.班级评定总结纸质档一份(先编辑好文档再打印,需由评审小组全部成员签字)。

(二)具体要求

1.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、格式,或使用自制表格。填写好上学年成绩排名及综合考评排名(若实行),签名之处必须由本人亲手签写;其他表格内容必须使用电脑录入、不允许手写、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(如该项无内容,请使用斜杠标明),每人一式两份,一份一页,单面打印,不可附页

2.各班级所有报送材料分别按照各班《2021-2022学年度轮换妻子中文版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表》的推选顺序装订上报(自备回形针)

3.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电子档的命名格式为班级+申报人姓名

 七、报送时间及要求

1.电子档:

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》以及《2021-2022学年度轮换妻子中文版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表》需报送电子表格,请务必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917:30之前发送至学工办邮箱(hgxyxg@126.com)。其中《2021-2022学年度轮换妻子中文版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表》务必按照各班推荐顺序排序

 2.纸质档:

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纸质档材料务必于10月9日17:30之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化工大楼A202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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